香河的由來
香河歷史悠久,沿革幾經(jīng),歷盡滄桑。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生息,春秋戰(zhàn)國屬燕。秦屬漁陽郡。西漢至隋隸雍奴縣,唐天寶元年(公元742年)更雍奴縣為武清縣。后晉天福元年(936年)歸遼。其正式建制始于遼太宗統(tǒng)治時期,契丹會同元年(公元938年),“于此置榷鹽院,居民集聚,質實樸茂,遂與武清劃分壤界,號淑陽郡。”旋廢郡改縣,因彼時城東里許,有小河一條,俗名長溝,溝中多栽芰荷,蓮紅葉綠,賞心悅目,夏秋之間,其香馥郁,沁人心脾,故稱之為香河。香河縣由此而得名。宋徽宗曾賜名清化縣,歸金后,復名香河縣。1958年11月,香河并入寶坻縣。1962年6月,恢復香河縣建制至今。
建制沿革
據(jù)孫小營村窯地發(fā)現(xiàn)石斧證明,香河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聚居生息。商代以前歸屬,無文字記載。
西周滅商后,封召公奭于燕(都薊,今北京),香河縣境屬燕國。
春秋、戰(zhàn)國時為燕地。
秦并六國,建三十六郡,劃燕地為上谷、漁陽二郡,此時屬漁陽郡。
西漢,置雍奴縣(今天津市武清區(qū)城關鎮(zhèn)東北),香河為雍奴縣東北境地,屬幽州漁陽郡。
東漢,屬幽州漁陽郡。幽州并冀州,屬冀州漁陽郡。
三國,為曹魏之領地。
西晉,隸幽州燕國。
東晉,十六國相互爭戰(zhàn),紛紛建立割據(jù)政權,此地先后為后趙、前秦、后燕轄地。
南北朝時,屬北魏幽州漁陽郡。永熙三年(公元534年),北魏分東、西魏,屬東魏。武定八年(550年),隸北齊東北道于漁陽郡。承光元年(557年),改隸北周幽州(總管府)漁陽郡。
隋開皇三年(583年),廢漁陽、燕郡,屬幽州。大業(yè)三年(607年),改屬涿州。
唐初,“高祖改郡為州”,至貞觀元年(627年)“分天下為十道”,雍奴縣為河北道幽州都督府(后升大都督府)之轄縣。天寶元年(742年),復設郡領縣,雍奴縣改稱武清縣,香河屬范陽郡武清縣地。乾元元年(923年)李存勖稱帝,遂屬后唐。公元936年,石敬瑭(后稱晉高祖)勾結契丹(后稱遼)滅后唐,割燕云十六州給契丹,此地屬契丹。
契丹會同元年(938年),于武清孫村置榷鹽院,為貯鹽新倉。后居民集聚,漸成井肆,遂由武清、漷縣(今屬北京市通州區(qū))、三河劃出部分地域置香河縣。時縣境較闊,約轄今香河、寶坻、寧河三縣地,隸南京道析津府。
宋宣和四年(今天輔六年,遼保大二年,1122年),金攻克遼南京(今北京),香河屬金。宣和五年,金以燕京(遼稱南京)及涿、檀、易、順、景、薊之地還宋,香河隨之歸宋,徽宗賜(香河)名清化縣。
金天會三年(北宋宣和七年,1125年),金盡取燕山府及所屬州縣,清化縣復名香河縣,屬中都路大興府。大定十二年(南宋乾道八年,1172年),劃香河鏡東部15000家置寶坻縣。承安三年(1198年),寶坻縣升置盈州,香河隸之,后盈州廢,仍屬中都大興府。
元太祖十年(1215年),克金中都(今北京),香河始歸元之屬地。至元九年(1272年),屬大都路大興府。至元十三年,升漷陰縣(今北京市通州區(qū)漷縣鎮(zhèn))為漷州,香河縣屬大都路漷州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香河屬漷州,屬山東行省北平府。洪武二年(1369年)改隸北平行省北平府。洪武十年二月至十三年二月,香河縣歸屬漷州。永樂元年(1403年),屬北京行省順天府,永樂十九年(1420年)改屬京師順天府。
清順治元年(1644年),屬直隸省順天府。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,順天府設四路廳,香河縣屬東路廳。
1912年(民國元年),香河縣屬直隸順天府。1914年,改順天府為京兆地方,香河屬之。1928年,南京國民黨政府將京兆并入河北管轄,香河屬河北省。
1941年至1945年8月,冀東敵后抗日游擊戰(zhàn)爭迅猛發(fā)展。為適應抗日戰(zhàn)爭的需要,在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領導下相繼成立了聯(lián)合縣民主政權。
1944年11月,香(河)、武(清)、寶(坻)聯(lián)合縣成立,香河東、南部地區(qū)隸冀熱區(qū)行署第五專屬(1946年改冀熱遼區(qū)行署第十八專屬)領導。
1945年1月,香河縣西北部地區(qū)屬通(縣)、三(河)、香(河)聯(lián)合縣,隸冀熱遼區(qū)行署第十四專屬。
1946年1月,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后,各聯(lián)合縣撤銷,恢復原縣制。香河屬冀東區(qū)(行署)第十八專屬。
1948年7月,香河解放。
1949年8月1日,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。香河屬河北省通縣專區(qū)。
1958年4月,通縣專區(qū)撤銷,香河改屬唐山專區(qū)。同年11月撤銷香河建制并入寶坻縣。
1959年6月,仍屬唐山專區(qū)。當月地市合并后,改隸唐山市。
1960年3月,改屬天津市。
1961年6月,天津市所轄寶坻(含香河)等縣劃歸河北省天津專區(qū)。
1962年6月,恢復香河縣制,屬河北省天津專區(qū)。
1967年11月,天津專區(qū)改為天津地區(qū),香河改屬天津地區(qū)。
1974年1月,天津地區(qū)改稱廊坊地區(qū),香河屬之。
1988年3月,廊坊地區(qū)改廊坊市,轄香河至今。